关于制服押金的法律
㈠ 劳动法中,关于押金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在第几条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4、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㈡ 新劳动法关于押金的规定
可以要回,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类费用是不应当向劳动者收取的。
新《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还有什么不明白可以发信息给我。
㈢ 劳动法中关于制服收费问题,急
劳动法中没有关于制服收费问题的规定。
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即: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的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在此范围内也包括工作服的押金,保证金,都不能向劳动者收取。
但是由于制服属劳动保护一项,至于工作期间是否收费就要看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但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不能收的。
㈣ 如何规避劳动合同法对收取工作服押金的法律规定
您好,现在企业由于用工形式的变化,增加了员工的流动性,有时可能发生今天公司刚发给新入公司员工的工具、工作服,第二天此员工就辞职走了,使企业非常被动,建议从以下几点来规避此类问题:第一、公司要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录用、调配业务基准,对新入公司员工规范管理,这里包括:试用期的规定、未办理(或待办理)人事关系的规定、担保人制度规定等等。从制度上规范公司的管理。第二、为了彻底解决用工问题,可与劳务派遣公司取得联系,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对用工形式进行彻底规范,使派遣公司成为新员工的担保人。出现问题就可对派遣公司进行追诉。如果是公司急需的专业人才,可直接办理调入手续来减少企业的风险。第三、实行担保人制度,如是公司内部熟人介绍,他即可成为此人的保证人。也可新入公司员工自己找担保人为其进行担保,并签订担保协议。第四、对于公司而言,人力资源部可将此类问题下放到车间来管理,在车间建立一整套借用物品的规定。来规避公司不能收取押金的规定。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抵押金的问题,劳动部1995年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因此,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和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守法。劳动部及地方政府一再强调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等,企业一定要看懂文件的内容,要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上多下功夫来解决此类问题。还有企业自定的职工投资入股不属于抵押金范围。希望对您有帮助。
㈤ 劳动法中关于押金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收取劳动者押金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㈥ 法律规定单位不能收取工服押金公司应怎样控制
首先,规范自身管理,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相关违约事项,如果再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根据员工身份证明及住址到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对员工档案进行管理,录用员工时调入员工档案,单位统一管理。
其次,检查自身问题,看看单位是否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地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未为原公缴纳社会保险,是否是只为了追求最高利润和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因为在追求高利润的同时,单位就会承担相应的风险。
最后,需要用工双方整体道德素质的提高,这也需要社会的大环境,这需要慢慢的改善,需要用工双方彼此的诚信,沟通。
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感念了,用工即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些都是连续的,不能少的。而且2008年1月1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单位如果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将会承担非常多的法律责任,比如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或视同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等,建议你单位还是逐步规范自身用工行为,成立档案管理部门或到当地区县劳动局职业介绍中心办理集体存档。
在2008年1月1日前,你可以考虑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上限参考你当地的工资支付规定。然后收取押金(其实这是违法的,希望还是能按照正常手续处理此事,单位经常出现投诉举报案件对单位形象及员工心理会产生负面影响),这样员工就不会轻易走了,员工要是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等,你可以要求员工按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偿。这个办法在明年是否还能成立就不好说了,因为新法明确了违约金只能包括对培训费及行业泄密进行赔付,但今年签的、明年还未到期的合同是适用新法还是旧法我还不清楚。
㈦ 公司收取员工的工服押金算违法吗
算,公司收取员工的工服押金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作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拓展资料:
工作服是为工作需要而特制的服装,也是职员统一着装的服装。一般是工厂或公司发放给职员统一着装的服装,我称之为工作服。随着工作服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企业都要运用到工作服。
公司统一制服基本作用:
1、树立企业形象
2、提高企业凝聚力
3、创造独特的企业文化
4、规范员工行为
5、工作服的分类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网络
㈧ 制服押金是否合法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压劳动者的证件,钱物,或将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压金扣压!这些都是违法的。
虽说违法,但用人单位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还是会变相扣压的。
我劝你,既然想工作,就下点儿本钱,现在这个社会太难了。
㈨ 收取制服押金是不是违法的
无论是半年还是几个月都好,一定要退的,如果他不给退直接去劳动局告他们。有签合同吗?反正一句话说,没道理,也不合理。他们不给退就直接告他们,去劳动局OK。
祝你心想事成。
㈩ 押金的法律规定
生活中所说的押金在法律上指的是保证金的问题,关于保证金有定金和订金之分;其中定金包括;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证约定金;当然定金和订金虽然只一字之差但性质却截然不同,关于定金罚则的问题简单区分如下:1、订金多用于承揽、服务合同,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以作为己方履行义务的担保。后果有三种:A:双方依约履行的,订金返还交付方或抵作应付款;B:交付放违约的,订金没收;C:如果收受方违约,原数退还给交付方;2、定金则适用双倍罚则了,如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交付放违约定金丧失。定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保证
其中还有更多详细的规定,如果还不明白可以参考民法通则关于定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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