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手套行業國家檢測標准
GB
10213-2006《一次性使用醫用橡膠檢查手套》、GB 24786-2009《一次性使用聚氯乙烯醫用檢查手套》、GB
7543-2006《一次性使用滅菌橡膠外科手套》
2. 手套CE認證標准有哪些辦理流程是什麼
1、關於歐盟標准測試
歐盟標准測試(CE測試)依據歐洲法令89/686/CEE(PPE設計標准)及89/656/CEE(PPE使用標准)而制定。PPE應用標准旨在保護人體安全,但其應用范疇不包括軍工產品和醫用產品。
2、關於勞保手套出口到歐洲的規定
歐盟技術委員會把勞保手套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用於防普通物理損害手套,例如在花園修理時使用及在洗玻璃餐具時使用的手套;第二類是工業生產用的安全手套,例如防切割手套,防高溫手套,防化手套等;第三類是高風險工業使用手套,例如防高壓電手套,防核輻射的手套等。
勞保手套都必須申請歐盟標准CE認證,否則不被允許進入歐盟市場。一旦獲得CE證書,該證書在歐盟27國里使用有效。
3、CE認證的申請程序
寄送樣品到ZKTEST實驗室進行CE檢測;
檢測結束後在ZKTEST幫助下建立技術文檔;
檢測和技術文檔符合要求,發放CE證書,允許把CE標記印到手套上。
3. 我家是做勞保手套的,最近查環保。主要查什麼有什麼標准屬不屬於環境污染的范疇
我們是加工手套的污染環境不
4. 我想勞保用品各個方面的國家行業標准。如:安全帽國標,手套國標、工作服之類的國標。
安全帽國標請查看:http://wenku..com/view/c0d7be06eff9aef8941e06e5.html
5. 求普通勞保類手套現行國標是什麼
現行的國標是GB/T 32103-2015 --浙江貝斯塔(bestop)安全防護用品 公司
6. 國家對勞保用品的管理規定及發放標準是什麼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保護的需要,配發必備的勞保用品,以保護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根據不同崗位、不同工種和不同的勞動條件配發不同標準的勞保用品。
3、從事混合作業和多工種作業人員,以主要作業「標准」配發勞保用品,不能同時享受「雙重標准」待遇。
7. 關於勞保用品的國家標准
001
安全帽
GB2811-1989《安全帽》
GB2812-1989《安全帽試驗方法》
002
過濾式防毒面具面罩
GB2890-1995《過濾式防毒面具通用技術條件》
GB/T2891-1995《過濾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試驗方法》
003
過濾式防毒面具濾毒罐(盒)
GB2890-1995《過濾式防毒面具通用技術條件》
GB/T2892-1995《過濾式防毒面具濾毒罐性能試驗方法》
004
安全帶
GB6095-1985《安全帶》
GB6096-1985《安全帶試驗方法》
005
焊接眼面防護具面罩
GB/T3609.1-1994《焊接眼面護具》
006
焊接眼面防護具濾光片及眼鏡
GB/T3609.1-1994《焊接眼面護具》
007
防靜電鞋及導電鞋
GB4385-1995《防靜電鞋、導電鞋技術要求》
008
防塵口罩
LD29-1992《防塵口罩》
009
保護足趾安全鞋
LD50-1994《保護足趾安全鞋(靴)》
010
阻燃防護服
GB8965-1998《阻燃防護服》
011
安全網
GB5725-1997《安全網》
012
防沖擊眼護具
GB5890《防沖擊眼護具》
GB5891-1986《防沖擊眼護具試驗方法》
013
膠面防砸安全靴
HG3081-1999《膠面防砸安全靴》
014
防酸工作服
GB12012-1989《防酸工作服》
GB12013-1989《防酸工作服性能試驗方法》
015
防靜電工作服
GB12014-1989《防靜電工作服》
016
耐酸鹼皮鞋
GB12018-1989《耐酸鹼皮鞋》
017
耐酸鹼膠靴
GB12019-1989《耐酸鹼膠靴》
018
耐酸鹼塑料模壓靴
GB12020-1989《耐酸鹼塑料模壓靴》
019
防刺穿鞋
GB12017-1989《防刺穿鞋的抗刺穿技術條件及試驗方法》
020
電絕緣鞋
8. 手套CE認證標准有哪些申請步驟是什麼
歐洲針對防護手套CE認證的標准,不同手套用途標准也不同
包括:
EN374 — 化學品和微生物防護手套
EN388 — 機械防護手套
EN420 — 防護手套一般要求和測試方法
EN511 — 防凍手套—EN659防火手套
EN12477 — 焊接防護手套
等等。。。 具體可以找機構了解標准。
希望幫到你。
手套CE認證的申請步驟:
步驟一:申請
步驟二:報價
步驟三:付款
步驟四:測試
步驟五:測試通過,報告完成
步驟六:項目完成,頒發CE證書
9. 勞保用品國家標准
勞保用品分很多種類,大類有頭部、呼吸、手足部、身體、眼面部等,大類下面又分很多小類,每小類都有不同標准。您要具體到什麼產品,才可以告訴您對應的標准。
10. 國家對勞保用品的管理規定及發放標准
勞保用品的使用發放的規定是:
1. 勞動保護用品由公司統一制定發放標准,各部門如有特殊情況須及時上報增加勞保用品發放明細,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核後方可增加發放。
2. 公司每季度統一按各部門人數標准發放勞保用品,由有關負責人統一從總公司領取後發放到個人。
3. 員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與酒店服務的需要,按照標准規定發放。
4. 各部門以主要從事的工種為標准,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5. 各部門有關負責人按月份統一從公司領用勞動保護用品後按本部門的實際需要分發勞動保護用品。
6. 凡領取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因病事假、離職等超過一個月以上者,部門有關負責人應在其勞動保護用品個人明細賬上將使用期限相應延長。
7. 對於低值易耗品如:線手套、橡膠手套等由部門管理負責人按實際操作需要發放。
8. 如在規定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期內丟失或損壞勞動保護用品,按成本價統一在總公司有償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