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衛衣發生的事故
A. 幼兒園意外事故案例
老師責任,原因樓上說了。 就是再嚴重的問題也是你的責任, 幼兒園不會有責任, 不信你去研究一下自己和幼兒園簽的合同, 永遠你是弱勢的一方, 心態平和點吧, 想想下次怎麼預防。
B. 幼兒在幼兒園發生意外傷害時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採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四條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准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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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台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C. 幼兒園發生哪些安全事故應該負全部法律責任
首先要看發生事故的時候教師是否在場,在場的教師有沒有及時採取處理措施 接著就要分析責任發生的原因。 如果是因為幼兒園的設施等設計考慮欠妥的話,幼兒園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如果是在場的教師處理不當導致重大後果的,那麼教師的責任要大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第九條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根據以上規定,在幼兒園發生安全事故首先應該由幼兒園承擔責任,如果幼兒園與幼兒園教師存在僱傭關系,因教師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僱主(幼兒園)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幼兒園)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幼兒園教師)追償。
D. 幼兒園事故
我個人認為: 我們不可否認這事故是在幼兒園發生的,校方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校方主動承認責任能給家長們信心,有益於校方的形象) 三方都有責任的。而三方都有責任的同時,父母誤工費一項就沒有必要了。
E. 關於在幼兒園內發生的意外事故案例
這個責任應該由幼兒園和家長共同承擔。理由是幼兒園園內的玩具這一設施不安全,幼兒由家長監護時,出現這一事故,是家長的失職。
F. 幼兒園常見的安全事故類型有哪些
【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G. 幼兒園發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發生安全事故的原因簡言之都是:管理不善。具體來說,可能是對師資人員管理不善造成疏忽(例如打罵孩子、食物中毒、孩子互相打架受傷等),也可能是對設施管理不善造成安全漏洞(例如孩子不慎被器具弄傷、摔倒、掉下樓梯等)……
H. 幼兒在幼兒園發生意外事故怎麼辦
無論是幼兒園還是其他機構。出現事故處理事故都有一定流程。 首先是處理傷者。將傷者送往最近的醫院並且墊付醫療費用。 之後是安撫周邊情緒。對事故進行理性信息輸出。千萬不能藏著掖著,這樣會造成信譽的損失。 再之後就是請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找真正原因,認定事故責任。 最後就是做好事故善後工作。在相關調查結果的支撐下,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進行合理的賠償。對於不合理的要求堅決不能支持。並將信息通報大眾知曉,使事故獲得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