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制服就是一種責任
① 當我穿上這身制服的時候 我體會到了責任感 求英文地道翻譯!
When I wear this uniform, I realized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② 楊祐寧說制服代表職業的責任,你覺得制度對於一個職業來說有著怎樣的意義
其實我們對於制服還是有一個比較好的喜歡的,而且我們也是十分重視制服的,很多說我們在工作場所還是會穿著制服,並且也會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的。
而我們在職場中的會讓自己有一個更加好的態度,而且也會讓自己穿著制服,並且很多大型企業也是會著重對待制服文化的。楊祐寧說制服代表職業的責任,你覺得制服對於一個職業來說有著怎樣的意義?我認為主要有三個意義:
一、制服代表著一種儀式感。
其實在我看來,我認為制服對於一個職業來說是有很重要的意義的,而且也是能夠讓很多人都有一種儀式感的,因為制服本身就是有一種儀式感,如果我們穿上了制服之後,我們就會對這個職業有一個更強的儀式感,而且我們也會認為這是能夠讓我們更好的為這個職業服務的,而且我們也會更加堅定於這個職業,更加有自信。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有什麼想法嗎?
③ 是不是穿上制服就是警察了
不是的,你思想上一定要有一個警察的責任感和使命,樹立為民服務的意識,這樣穿上警服就是一個威武的人民警察,現在很多保安也穿差不多的制服,但精氣神總缺點什麼。這就是原因。
④ 楊佑寧說制服代表職業的責任,你心中的制服代表著什麼
制服代表的是一種責任,還代表著一種氣質,一種驕傲。你想一想為了獲得這一身制服,是否曾經也熬夜努力過。制服就代表對自己的認可,也是自己肩上的一副責任。這責任對每個人來說至關重要,是不可缺少的。
一、一種責任。
我們一個人一生當中,不可能穿遍所有的制服。有些制服只能作為一種理想,達不達得到。只有通過自己努力之後才知道。這種理想不是一下子就能達成了,需要我們不斷的付出,而且需要各種各樣的檢驗。最終成人高拿到自己想要的制服,那自己的一份責任。
在我的心目中,制服就像一把小傘,一種精神寄託。他要能夠給我們帶來法治,帶來國家的長治久安。讓我們肩上擁有了一份責任。制服賦予了一些責任,能夠讓祖國變得長治久安和平穩定。其實每個人的心中都有自己想要的制服,可能達到很難,但是只要懷著一種尊敬制服的心理,就一定有一天能夠達到的。這遠遠不是一個夢,它可以實現。
⑤ 女生要天天上班穿制服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
賣保險,銀行職員,賣保健品,反正看起來不是死板就是騙子
⑥ 穿上白大褂意味著什麼要肩負起怎樣的責任
意味著人命關天,承擔白衣天使的稱號。一開始主要就是多學少做以謹慎為原則,一直學出信心,而不是喊出信心。
⑦ 軍事法律中穿著敵軍制服要受到什麼處罰。
凡我軍士兵,身穿敵軍制服處理我認為可分為幾種情況:1,在敵後或戰爭必要時期,為協助作戰而身穿敵軍制服,是完全可以的!2,至於日內瓦公約確實規定,凡戰俘未身穿本國軍裝或著敵軍軍裝以及普通民用服裝,可以不按戰俘處理!3,在無任何特殊情況或無任何證明的前提下,擅自身穿敵軍制服,我看就不用我多說了吧,完全可以按叛國罪將其交由軍事法庭論處,少則終生監禁,多則死刑!
⑧ 我在人民檢察院工作。每天穿著制服。感到特別有一種責任感。想求一段詩歌。
我覺得國歌就不錯
⑨ 對於某些國家機關人員來說制服意味著什麼為什麼他們在履職時必須穿制服
對於某些國家機關人員來說制服意味對工作人員進行規范著裝管理,樹立良好對外形象,他們在履職時必須穿制服是法律的規定。以人民警察為例: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樹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下列民警工作時間應當著裝:
(一)縣(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的民警;
(二)直轄市公安局、省轄市(地)公安局(處)直接從事督察、戶政、治安、巡邏、防暴、監所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的民警;
(三)省、自治區公安廳直屬直接從事監所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等工作的民警;
(四)公安部直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的民警;
(五)各級公安機關直接從事信訪工作的民警。
(9)穿上制服就是一種責任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
第五條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著裝:
(一)執行偵查、警衛等特殊任務或者從事秘密工作不宜著裝的;
(二)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民警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四)因涉嫌違法違紀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審查或者被禁閉的;
(五)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
⑩ 現在城管就是穿上制服的流氓,流氓,廣州市各位領導你們一直講什麼:文明廣州,禮貌待人;但就是因為廣州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護照簽發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護照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應當受理而不予受理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內簽發的;
(三)超出國家規定標准收取費用的;
(四)向申請人索取或者收受賄賂的;
(五)泄露因製作、簽發護照而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
(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