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和地稅合並新制服
1. 請問國稅和地稅已經合並了嗎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並且統一掛牌,標志著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此次省級新稅務局掛牌後,在7月底前,市、縣級稅務局將逐級分步完成集中辦公、新機構掛牌等改革事項。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合並省級及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表示, 這是一場加強黨對稅收工作全面領導的重大改革,是一場增強稅收服務國家治理職能作用的重大改革,是一場塑強為民便民利民稅務形象的重大改革,更是一場築強稅收事業長遠發展根基的重大改革。
2. 國稅地稅合並有什麼影響
1、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國、地稅之間的推諉扯皮,同時促進稅收征管的全國統一性,平衡地區差異性。
2、能方便納稅人申報及應對稅務機關檢查,減少了企業的稅收合規成本。
3、征稅系統可以對人員進行更好的配置,強化最需要加強的部門,提高稅收徵收的整體效率;
4、稅務局可以一次對所有稅種統一檢查,避免了以往對非本單位的稅收風險覺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弊端。
5、地方財政數據造假的可能性下降。以前,地方稅務局僅僅在業務上歸屬國家稅務總局指導,但人事等由同級政府決定,所以地方政府為了政績的需要,對地稅、非稅收入造假就有了可能。合並後,征稅權在一定程度上上收,可有力避免此類現象。
6、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國務院將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7、國地稅合並是大勢所趨,這就成了未來一段時間內體制改革的重點,這項方案落實的具體時間沒有明確,但大幕已經拉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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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並的意義:
1、蘭州財經大學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李永海博士認為,改革現行國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地稅機構合並,在新時代背景下,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
2、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國地稅在近年來不斷強化合作的基礎上進行機構合並,可以更好地踐行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宗旨。
3、二是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的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制度管理的不斷深化,納稅人對國稅地稅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調整優化稅務機構職能和資源配置,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務,增強納稅人的獲得感。
4、三是落實「放管服」改革的要求。2017年以來,國務院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通過國地稅合並,可以降低稅收征納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推動「放管服」改革落地見效。
3. 定了,國稅和地稅合並,之前國稅和地稅如何分工的
國稅 開票主要是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地稅則主要是服務業,建築安裝業,房地產業等行業。
國稅局徵收:
1.增值稅;
2.消費稅;
3.海關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直接對台貿易調節稅;
4.企業所得稅;
5.證券交易稅;
6.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和外國企業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資源開發的各項稅收;
8.出口產品退稅
9.個體戶和集貿市場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10.中央稅和共享稅滯納補稅罰款收入;
11.鐵道部門、金融、保險業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12.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
地稅局徵收:
1.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
3.土地增值稅;
4.城市維護建設稅;
5.車輛使用稅;
6.房產稅;
7.屠宰稅;
8.資源稅;
9.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11.地方企業所得稅國稅;
12.印花稅;
13.筵席稅;
14.地方稅的滯補罰收入;
15.地方營業稅附征的教育費附加。
4. 請問一下國稅與地稅制服的區別/
外觀沒有區別,一般地稅的制服質量好一點.因為他們有財政靠著.
5. 國稅與地稅的新式制服有何區別
可能不同地區略有差別。
全國大部分地區兩者沒有區別,少數地區徽章有區別,有些地區沒發大衣,等等……
6. 國稅地稅合並
應該不會,信息系統整合優化是新稅務機構掛牌乃至整個機構改革工作的關鍵內容,只有做好信息系統整合優化,確保征管業務順暢、方便納稅人正常辦稅,才是稅務機構改革成功的標志。信息系統整合優化需要經過省市縣三級「掛牌」、三級「三定」、「管戶」調整以及「金三」重新上線等八個階段。
7. 國稅地稅合並是是什麼意思稅種會變嗎
國稅地稅合並是指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國稅和地稅合並以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體制。國稅地稅合並只是部門間的合並,並不會牽扯到稅種的變化 。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受國務院委託,國務委員王勇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該說明第二點第十一條明確指出,「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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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地稅合並的意義
一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
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國地稅在近年來不斷強化合作的基礎上進行機構合並,可以更好地踐行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宗旨。
二是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的要求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制度管理的不斷深化,納稅人對國稅地稅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通過國地稅機構的合並,調整優化稅務機構職能和資源配置,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務,增強納稅人的獲得感。
三是落實「放管服」改革的要求
2017年以來,國務院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通過國地稅合並,可以降低稅收征納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推動「放管服」改革落地見效。
8. 國稅局與地稅局合並後,對其待遇有什麼影響
1994年以前,我國從中央到地方只有一個稅收征管系統,中央稅收主要靠地方稅務局徵收。
1994年7月1日,國稅地稅正式分開。
但分稅制實行了24年,存在的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使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增加,稅務機關的征稅成本增加,不利於稅務人員全面掌握稅收業務; 機構分設所導致的機構爭議也成為問題。
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國務院將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同時,將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一重大變革,會讓那些不給員工上社保、不全額上社保、虛假工資申報的企業致命一擊!
近日,國務院公告里有一條說的是: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坐飛機也將受限!
(1)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
(3)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具備繳納能力但拒不繳納的;
這樣,繳納社保的基數變大,繳納的金額就變大,公司和員工所需要負擔的社保金額都變大了,那員工到手的工資相對也就變少了。
合並的好處主要有:
1. 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國、地稅之間的推諉扯皮,同時促進稅收征管的全國統一性,平衡地區差異性。
2. 能方便納稅人申報及應對稅務機關檢查,減少了企業的稅收合規成本。
3. 征稅系統可以對人員進行更好的配置,強化最需要加強的部門,提高稅收徵收的整體效率;
4. 稅務局可以一次對所有稅種統一檢查,有效避免以往對非本單位的稅收風險覺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弊端。
5. 地方財政數據造假的可能性下降。以前,地方稅務局僅僅在業務上歸屬國家稅務總局指導,但人事等由同級政府決定,所以地方政府為了政績的需要,對地稅、非稅收入造假就有了可能。合並後,征稅權在一定程度上上收,可有力避免此類現象。
這項改革會成為未來一段時間內體制改革的重點,國家改革方案預計會在今年年底前落實, 這一政策將對每一家企業以及每個人的收入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具體規則怎樣變化,還要等待進一步政策安排。
合並後,對待遇的影響,需要根據各人的工資薪金,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9. 國稅與地稅合並
國稅與地稅合並僅僅只是人大代表提議,並沒有說真的要合並,並且人大代表的提議還沒有進行分組討論,一般情況下,人大代表的提議經過分組討論,然後報大會主席團審議、徵求意見、提交大會表決等一系列的程序,最後以國家主席令或國務院總理令的方式批准頒布實施。
10. 請問:國家的稅收人員(國稅和地稅)的工作服是藍色的
國家稅務人員的統一制服是藍色的,目前使用的稅務制服已經是第四代了,制服樣式從寬松變修身,肩章從不可拆洗到靈活佩戴,顏色由啞光變明亮、由草綠變天藍。
統一整齊的稅務制服是不同時期稅務人身份的象徵,見證了一代又一代稅務人的稅收工作職責,見證了一代又一代稅務人踐行初心使命,在推進稅收現代化的進程當中,秉承「忠誠擔當、崇法守紀、興稅強國」稅務精神,不斷強化「規范執法意識」和「優質服務意識」,努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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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工作人員制式服裝管理辦法》 第九條制式服裝:
(一)春秋服:包括上衣、內穿襯衣和褲子。首次換裝發兩套,使用三年,從第四年起,每三年換發一套。
(二)夏服:包括長袖上衣、短袖上衣、褲子或裙子。首次換裝發兩套(女同志發裙子、褲子各一條,男同志發褲子兩條),使用三年,從第四年起,每三年換發一套。
(三)冬服:包括上衣、內穿襯衣和褲子。首次換裝發兩套,熱區使用五年,溫區使用四年,寒區使用三年,到期換發一套。
(四)防寒服:寒區、溫區可根據本地區氣候情況配發防寒服一套,使用四年,從第五年起,每四年換發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