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服邀標比選會的簡報
⑴ 比選招標跟公開招標有什麼區別還有個什麼邀請招標
法定招標方式只有兩種,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不再存在議標方式,比選不是法律認可的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是通過發布招標公告邀請不特定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競爭,邀請招標是通過向特定的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特定投標人參與競爭。公開招標競爭范圍廣,投標人競爭更激烈,但耗費時間長,招標成本高。邀請招標相對來講時間較短,成本較低,但由於投標人數量有限,競爭性相對較低。審計時,應提供招投標文件及合同等相應材料。
⑵ 比選招標跟公開招標有什麼區別還有個什麼邀請招標
比選招標是招標方式的一種,它是指比選人或比選代理人事先公布出條件和要求,從自願報名參加比選的申請人中按照規定方式,邀請特定數量的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參加招標的項目競爭,就中通過比較,選擇並最終確定中選任的活動過程。
而公開招標屬於無限制性競爭招標,是招標人通過依法指定的媒介發布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所有不特定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並按照法律規定程序和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確定中標人的一種競爭交易方式。二者都屬於招標方式的一種。
⑶ 邀標比選項目,評標已做完並已確定中標候選人,但未發中標通知書,在此時對項目進行停止 合法嗎
終止項目是招標人的權利,但是必須要有合理的理由(一般指的是不可抗力),如理由不能讓中標人滿意,那麼中標人可以投訴或起訴來主張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一條 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發布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或者已經收取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七十三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不發出中標通知書;
(二)不按照規定確定中標人;
(三)中標通知書發出後無正當理由改變中標結果;
(四)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訂立合同;
(五)在訂立合同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
第七十四條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中標人,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五條招標人和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條款與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不一致,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⑷ 各種招標的區別邀標和公開招標的區別比選和招標的區別
1.
邀標和公開招標的區別
2.
發布招標信息方式不同。公開招標是以發布招標公告的方式,而邀請招標則是以發布投標邀請書的方式;
3.
潛在投標人的范圍不同。公開招標由於使用招標公告的方式,所有對招標項目有興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者可以參加投標競爭,招標人事先並不能知道潛在投標人的數量;而邀請招標是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潛在投標人的數量是預選知道;
4.
公開的程序不同。由於公開招標是以招標公告形式發布招標項目的有關信息,知道的公眾較邀請招標只發有限數量的投標邀請書廣泛得多,公開程序也高,可以防止一些弊端。而邀請招標則會產生圈定投標人范圍,降低競爭程序的弊端,受監督的面也相對狹小。
⑸ 比選是什麼意思,和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的區別
不知道你說的比選是競爭性談判還是詢價采購,競爭性談判、詢價、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單一來源采購等都是常用的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時通常是和幾家信譽良好的或與本公司有良好合作的供貨商逐一談判,從中選擇滿意的(通常報價最低)的供貨商;詢價采購是直接向幾家信譽良好的或與本公司有良好合作的供貨商發出詢價函,然後選擇報價最低者;公開招標是面向所有潛在投標人的,邀請招標是向特定的幾家幾家信譽良好的或與本公司有良好合作的供貨商發出投標邀請函的
通常情況,這幾種方式的對象都不得少於3家
⑹ 各種招標的區別邀標和公開招標的區別比選和招標的區別
邀標和公開招標的區別
發布招標信息方式不同。公開招標是以發布招標公告的方式,而邀請招標則是以發布投標邀請書的方式;
潛在投標人的范圍不同。公開招標由於使用招標公告的方式,所有對招標項目有興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者可以參加投標競爭,招標人事先並不能知道潛在投標人的數量;而邀請招標是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潛在投標人的數量是預選知道;
公開的程序不同。由於公開招標是以招標公告形式發布招標項目的有關信息,知道的公眾較邀請招標只發有限數量的投標邀請書廣泛得多,公開程序也高,可以防止一些弊端。而邀請招標則會產生圈定投標人范圍,降低競爭程序的弊端,受監督的面也相對狹小。
⑺ 比選與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的區別
一、做法上:
1、公開招標: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特別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
2、邀請招標:招標人以邀請投標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
3、競爭性談判:采購人邀請特定的對象談判,並允許談判對象二次報價確定簽約人的采購方式 。
4、單一來源:采購人與供應商直接談判確定合同的實質性內容的采購方式 。
5、詢價:采購人邀請特定的對象一次性詢價確定簽約人的采購方式。
二、使用條件:
1、公開招標:適用一切采購項目,是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 。
2、邀請招標:在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中,滿足以下條件經過核准或備案可以採用邀請招標 。
(1)施工(設計、貨物)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條件的投標人數量有限。
(2)受自然條件,地域條件約束的 。
(3)如採用公開招標所需費用占施工(設計、貨物)比例較大的 。
(4)涉及國家安全、秘密不適宜公開招標的 。
(5)法律規定其他不適宜公開招標的 。
3、競爭性談判:滿足下述四個條件 。
(1)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的 。
(3)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需求的 。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
4、單一來源: 滿足下述三個條件 。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的 。
5、詢價:采購表標的規格、標准統一,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