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范校服的管理
『壹』 教育部規定一定要買校服嗎
教育部:購買校服遵循自願原則。
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准委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這是第一個國家層面系統構建校服治理體系的指導性文件。
《意見》提出了具體措施:強化學校選用管理。學校要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選用學校要建立家長、學生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購買校服遵循自願原則。立足生態環保探索校服回收利用機制。
(1)關於規范校服的管理擴展閱讀:
教育部等四部門出台校服管理意見
一是嚴格執行國家標准。要求校服生產和采購均應嚴格執行國家標准,各項指標均應達到標准要求。
二是有效規范校服市場。嚴格依法進行校服企業登記注冊。加強對采購單位指導,不得違反市場原則干涉交易。嚴查對本地校服生產企業進行地方保護的行為。
三是加強校服質量檢查。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采購單位可結合實際將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抽檢。
『貳』 校服生產是否需要竟標是否有相關文件規定
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的實施意見
清教字〔2007〕137號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促進學校校風建設和教育行風建設,切實保障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按照以人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務、的原則,根據《清鎮市中小學校校服管理暫行辦法》(清教字[2006]150號)文件精神。對進一步規范我市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規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學校應從有利於加強學校管理,有利於學生教育,有利於青少年身體健康的原則出發,結合各校實際,對本校學生是否統一著裝以及學生著裝管理進行自主決策。各校應加強對學生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教育;學生著裝應符合《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
學校校服的訂購工作應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下,按照市場規則和規定程序進行。
二、訂購校服嚴格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訂購校服需經學校教職工大會民主討論後,提交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再向教育局遞交定購校服申請書;
2、經教育局批准後,學校發放競標通知書,邀請三家以上有資質的校服生產企業到學校參與競標,並提供校服式樣及面料,教育局紀委全過程參與監督;
3、學校與中標企業簽定訂購合同,明確校服的生產數量、使用面料、服裝款式、訂購價格、售後服務等事項以及各自承擔的責任。學校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報教育局紀委備案。
三、學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校服款式、校服價格等重大事項應向社會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會監督機制,在操作過程中須接受市政府采購辦或教育局紀委的監督,可聘請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為監督員,參與企業招投標、質量價格監督、款式展示會等工作;物價、質量技術監督、服裝行業管理等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對校服管理進行監督。
四、實行校服訂購責任追究制
學校校服的訂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因違反《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違反操作程序先斬後奏或瞞報、擅自提高校服收費標准等行為造成不良後果,影響教育形象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學校校長及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五、本實施意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叄』 關於學生校服的,國家有什麼法規或文件嗎
國家目前有校服新國標文件,校服新國標文件是國家標准委批准發布的國家標准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其是我國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產品的國家標准,標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校服,在當時由於戰爭導致部分家庭生活艱難,學校是為了使出身於這樣家庭的學生不會因為自己家庭困難而產生自卑感,炫耀,於是規定每個學生上學的時候必須穿著相同的衣服。後來這種觀念被大多數學校所接納,紛紛規定學生穿著同樣的衣服上學。
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強化學校的整體形象,增強集體榮譽感。校服制的實施在素質教育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校服可以使學生在身份感上區別社會其他人,因而有了學生自身的約束力,有一種象徵的意義。
(3)關於規范校服的管理擴展閱讀
文件頒布的背景:
有關校服的標准數量多,但標准分散,標准之間協調性不夠強,不便於各相關方使用,同時由於無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的專用標准,容易讓公眾產生我國沒有校服標準的錯覺。
為解決當前中小學生校服標準的混亂狀況,經教育部、國家標准委等有關部門多次協調會商,決定製定統一的中小學生校服國家標准,在匯集整合現行有關標準的基礎上,對中小學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性能要求和外觀質量要求等進行統一規定。
既便於有關各方使用,又可利用現有有效資源,構築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門檻,為校服管理和監管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國家標准委於2015 年3 月18 日以國標委綜合[2015]25 號文件專門批准下達《中小學生校服》國家標准制定計劃,該標准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歸口,紡織工業科學技術發展中心、紡織工業標准化研究所等單位負責起草。
標准制定過程中,廣泛聽取了社會意見,各方參與度高,共收到回函75 份,意見和建議500 余條。6 月4 日,標准草案順利通過審定。至6 月30 日國家標准委2015 年第21 號公告正式批准發布並實施,前後歷時3 個多月時間,創造了紡織標准制定新速度。
『肆』 教育部對中小學校學生裝有要求嗎如果有具體是什麼內容
政策建議1:
明確責任主體,加大對學生裝的財政投入
建議教育部門盡快明確責任主體,加強對全國中小學生統一著裝工作的宏觀管理,並針對調研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國家應盡力加大財政對教育的支持力度,撥付專用資金,借鑒國外發達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統一著裝政府購買的政策,逐步改變我國學生裝費用完全由學生家長負擔的狀況。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建議分步實施。先行解決特困戶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兒貧困生的學生裝費用問題,再對普通學生實行部分補貼,最後實行全部免費。可在經濟較為發達或地方財政狀況比較好的地區先期試行。
政策建議2:
健全組織機構,推廣宏觀管理與微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
各省市應實行歸口管理,明確責任,做好統一著裝工作。借鑒有些省份比較成熟的推進管理辦法,盡快落實管理機構和推進措施。建議各地成立專項工作組或辦公室,全面負責本地區的統一著裝工作。
在招標采購環節,應採取集中統一的招標方式,抬高進入門檻,選擇信譽高、實力強、規模大的企業作為學生裝的生產供應定點企業。避免企業之間的無序競爭,加強管理和監督,使學生裝的生產供應和質量安全得到保證。
政策建議3:
逐步建立學生裝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明確學生裝價格的上下限
為規范學生裝市場秩序,加強學生裝生產和采購監督管理工作,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合法權益,要逐步建立學生裝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明確學生裝製作和質量標准,規范招標采購流程,加強監督檢查力度。學生裝的收費要實行公示制度,公布面料、價格、套數,接受社會監督,對學生裝價格明確上下限,切實減輕家長負擔,保證學生裝質量。
政策建議4:
積極推廣制服式學生裝,並建立健全學生裝售後服務體系
制服式學生裝已成為世界各國學生裝發展的潮流,現在我國很多地區已經完全具備了推廣制服式學生裝的條件。可先在這些地區積極推廣制服式學生裝,為制服式學生裝在全國的推廣奠定良好的基礎。
切實改變過去只注重生產供應不關心售後服務的狀況,並在工作中切實加強對售後服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企業要制定具體的售後服務措施、服務承諾,及時回應質量問題的投訴,履行更換、維修、退貨承諾,並能滿足學生裝的零售需求。
『伍』 學校強制學生買校服違反了哪一部法律的那一條
違反了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中的第二條規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第二條規定如下: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起組織和引導作用,發揮家長委員會的功能,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願搜集工作,充分體現學生自願購買校服的原則。
2、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5)關於規范校服的管理擴展閱讀:
校服購買主要有三種模式:
1、完全進入市場流通,學校和家長共同確定樣式後,由家長到校服門店購買,校服廠家和銷售商接受市場監督。
2、由政府出資,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即可。採用上述兩種模式的地區較少,只有個別省進行了試點。
3、由采購單位直接面向生產企業采購,各地普遍採用此種模式。
『陸』 小學生要一年換一套校服嗎!教育局有沒有規定
不需要,教育局也沒有規定。
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准委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
校服購買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完全進入市場流通,學校和家長共同確定樣式後,由家長到校服門店購買,校服廠家和銷售商接受市場監督。
二是由政府出資,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即可。採用上述兩種模式的地區較少,只有個別省進行了試點。
三是由采購單位直接面向生產企業采購,各地普遍採用此種模式。
為加強采購監管,《意見》明確要求採用代收費定向采購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法制訂校服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全程公開采購過程。
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采購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采購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這一系列措施將采購全過程置於陽光之下,確保公正公開。
(6)關於規范校服的管理擴展閱讀:
校服是學生的統一服裝,推行校服的目的除了展示學生的健康的精神面貌外,便於管理,還為了預防同學之間的攀比炫富等不良風氣,也可以說,校服本身就是一種很好的教育方式。
頻繁地更換,每次更換後,校服的顏色和款式都不盡相同,這樣學生聚在一起,穿的校服就會五花八門,顯然不利於整體面貌和統一形象,再者,每次更換新款式新顏色的校服,就得把舊的淘汰掉,這種浪費行為也會對學生造成不良影響,不利於學生樹立勤儉節約的品格。
可以說,頻繁的更換校服,不僅是家庭的一次綁架,也是對教育的一次傷害。這樣的行為可謂有弊無利。
『柒』 我想生產校服要經過什麼部門審批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促進學校校風建設和教育行風建設,切實保障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按照以人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務、的原則,根據《清鎮市中小學校校服管理暫行辦法》(清教字[2006]150號)文件精神。對進一步規范我市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規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學校應從有利於加強學校管理,有利於學生教育,有利於青少年身體健康的原則出發,結合各校實際,對本校學生是否統一著裝以及學生著裝管理進行自主決策。各校應加強對學生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教育;學生著裝應符合《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
學校校服的訂購工作應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下,按照市場規則和規定程序進行。
二、訂購校服嚴格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訂購校服需經學校教職工大會民主討論後,提交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再向教育局遞交定購校服申請書;
2、經教育局批准後,學校發放競標通知書,邀請三家以上有資質的校服生產企業到學校參與競標,並提供校服式樣及面料,教育局紀委全過程參與監督;
3、學校與中標企業簽定訂購合同,明確校服的生產數量、使用面料、服裝款式、訂購價格、售後服務等事項以及各自承擔的責任。學校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報教育局紀委備案。
三、學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校服款式、校服價格等重大事項應向社會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會監督機制,在操作過程中須接受市政府采購辦或教育局紀委的監督,可聘請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為監督員,參與企業招投標、質量價格監督、款式展示會等工作;物價、質量技術監督、服裝行業管理等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對校服管理進行監督。
四、實行校服訂購責任追究制
學校校服的訂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因違反《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違反操作程序先斬後奏或瞞報、擅自提高校服收費標准等行為造成不良後果,影響教育形象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學校校長及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五、本實施意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捌』 校服是政府部門強制規定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政府部門是國家行政機構,行駛行政管理職能。而你所在的學校是事業單位。校服一般是根據學校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予以要求的。學校要求學生購買校服一般應該是要徵求學生的自願的。現在很多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要求學生全部穿校服,以方便管理和教學,根據學校制度也是可以的。
『玖』 國家加強中學校服管理
國家加強中學校服管理。是明智之舉。也是廣大人民群眾迫切希望的。因為中學校服存在亂收費現象比較嚴重。讓許多家長。非常有意見。正規的校服可以有。但是不能打著換校服的旗號,亂收費。嚴重形象了學校的形象。希望國家能早點動手。加強對中學校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