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三同時制服
『壹』 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在建設中是怎麼執行的
三同時」制度是關於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措施(包括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及防止生態破壞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各項法律規定。
「三同時」制度適用於在我國領域內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含小型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工程建設項目和自然開發項目。實行這一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基本建設中產生的新污染源。
「三同時」制度產生的背景是什麼?
「三同時」制度是我國從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防止產生新的環境污染和破壞的重要措施。
1972年6月,在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計委、國家建委關於官廳水庫污染情況和解決意見的報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工廠建設和『三廢』利用工程要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要求。「三同時」制度最早規定於1973年的《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197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和198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在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同時,重申了「三同時」制度的規定。把「三同時」和環境影響評價結合起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減輕了污染,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
「三同時」制度包括哪些具體內容?
第一,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並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第二,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第三,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第四,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五,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第六,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驗收。
第七,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違反「三同時」制度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三同時」制度是我國環境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違反這一制度時,根據不同情況,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是建設項目涉及環境保護而未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批擅自施工的,除責令其停止施工,補辦審批手續外,還可處以罰款;如果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並處罰款;如果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而強行投入生產或使用,要追究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如果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防治污染的設施,污染物排放又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重新安裝使用,並處以罰款。
『貳』 「三同時」制度是什麼
「三同時」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自然開發項目,以及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其他工程建設項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和其他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制度。
『叄』 環境保護三同時有哪些
三同時指的是污染治理設施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肆』 環境保護的"三同時"制度是指
環境保護的"三同時"制度是指?「三同時」制度是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是我國以預防為主的環保政策的重要體現。即,建設項目中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伍』 環保三同時是什麼
三同時」具體內容指的是我國《環境保護法》第26條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三同時」制度是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是我國以預防為主的環保政策的重要體現。即,建設項目中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三同時」制度的適用范圍包括:新、改、擴建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工程項目。
1973年國務院下發的《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中首次正式提出:一切新建、擴建和改建的企業必須執行「三同時」制度;1976年中共中央批轉的《關於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報告》中重申了這項制度;1979年的「環保法(試行)」、1989年的「環保法」、各時期單項環保法律及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均規定了建設項目必須執行「三同時」制度。
拓展資料:
「三同時」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自然開發項目,以及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其他工程建設項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和其他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制度。
『陸』 環保三同時是指什麼
環保三同時是指「三同時」制度,是在中國出台最早的一項環境管理制度。它是中國的獨創,是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和建設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來的,是具有中國特色並行之有效的環境管理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一個創舉,是在總結我國環境管理實踐經驗基礎上,被我國法律所確認的一項重要的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這項制度最早規定於1973年的《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在1979年的《環境保護法(試行)》中做了進一步規定。
此後的一系列環境法律法規也都重申了「三同時」制度。1986年頒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對「三同時」制度做了具體規定,1998年對《辦法》做了修改並新頒布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它對「三同時」制度做了進一步的具體規定。
(6)環境保護三同時制服擴展閱讀:
環保三同時相關法規:
根據我國2015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條明確要求: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根據我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根據我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 「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要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柒』 環保中的「三同時」制度是什麼意思
環保中的「三同時」制度是指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捌』 環保「三同時」制度的具體的內容是什麼
「三同時」制度是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是我國以預防為主的環保政策的重要體現。即,建設項目中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三同時」制度的適用范圍包括:新、改、擴建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工程項目。
1973年國務院下發的《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中首次正式提出:一切新建、擴建和改建的企業必須執行「三同時」制度;1976年中共中央批轉的《關於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報告》中重申了這項制度;1979年的「環保法(試行)」、1989年的「環保法」、各時期單項環保法律及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均規定了建設項目必須執行「三同時」制度。(來源:國家環保總局網站)